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31日发布了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规则是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遵循和核心要求。关于最高管理者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应承担哪些职责,本文结合新版规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简述,请各获证单位最高管理者(“总经理”)予以配合。
5.5.3 审核组应会同认证委托人召开首、末次会议,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QMS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参加首、末次会议,认证机构应保留首、末次会议签到记录、图片/音像证明材料。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不能参加首、末次会议的,应由获得书面授权的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参会,审核组应记录最高管理者缺席理由。
5.5.5 发生下列情况的,审核组应向认证机构报告后终止审核:(2)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缺席首、末次会议;
解读
旧版认证规则要求:申请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该参加会议,应当保留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相对于旧版规则,新版规则最高管理者可以授权委托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参会,但审核组应记录缺席的理由。并且应保留首末次会议图片/音像证明材料。
也就是说高层领导必须要参与首末次会议,并进行拍照等留下相关证据。若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审核组应终止审核。
5.5.4 审核组应通过面对面访谈等形式,对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在QMS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并保留现场图片/音像、审核记录等证明材料。
解读
5.5.3条款虽然允许最高管理者授权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参与首末次会议,但在整个现场审核过程中,最高管理者仍然需要接受审核,并且是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并要求保留现场图片/音像证明材料。
新规明确要求了最高管理者(在中小企业常规的审核中,最高管理者即“总经理”)必须参与审核,并对审核过程进行拍照等。
此举意在提高最高管理者对认证审核过程的重视程度。避免以往审核过程中最高管理者认为把审核的事情交给手下去处理即可的现象再发生。
5.5.4(续)最高管理者不熟悉组织自身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未亲自参与并推动QMS实施的,认证审核应不予通过。
解读
新规则明确要求最高管理者(一般企业均为“总经理”)熟悉自身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笔者认为熟悉的理解至少能大概说出质量方针和目标,而绝不是一问三不知。